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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保山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贷款条件
1、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及有效身份证件;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在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继续正常缴存(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不满6个月,已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中心的职工,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6、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具备30%以上的自有资金;
7、借款人如为单身或配偶无稳定收入,需找一具有稳定收入的共同还款人为其提供担保;
8、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材料
1、《保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原件2份;
2、申请人单位贷款证明原件2份;
3、申请人、配偶及产权共有人的经济收入证明原件2份;
4、申请人、配偶及产权共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6、申请人、配偶及产权共有人户口簿或有效居留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7、根据不同贷款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购买商品房:
保山购买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购买经济适用房:
保山购买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购买二手房:
保山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购买保障房:
保山购买保障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大修自住住房:
保山住房公积金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材料
自建自住住房:
保山住房公积金自建自住住房贷款材料
贷款流程
1、申请。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
2、调查。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个人信用报告、家庭现有房屋状况、首付款比例、担保是否足额、借款人收入及负债等事项进行调查。
3、审核。管理中心根据受托银行的调查结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4、签约。受托银行与所有借款申请人、担保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5、担保。受托银行与所有借款申请人、担保人在签约后,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等担保手续。
6、发放贷款。受委托银行拔付资金。
贷款额度及利率
贷款额度:
1、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
2、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
贷款利率:
根据人民银行2015年5月11日公布利率:
1、贷款期限在5年以内(含5年)的,年利率为2.75%;
2、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25%。
贷款期限:
1、由贷款期限确定的借款人最终还贷时间,女性不得超出60周岁,男性不得超出65周岁;
2、不得超出规定的最长年限,最长年限由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目前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
贷款偿还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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